联系我们

Contact us

电话:0471-5223613
投诉电话:0471-5223607
邮箱:imzs@imzs.com.cn
网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中招联合登录入口
当前位置:首页>>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分公司本部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28     浏览量:86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分公司本部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ZS-QCRB-H-2025-1002)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根据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署。现委托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分公司本部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选定1家供应商,采购预算共95万元,相关采购服务项目需求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服务。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6服务地点:距离招标人本部办公楼方圆1公里以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当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资信证明可为复印件);

3.3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距离招标人本部办公楼方圆1公里以内具备服务场地,提供房屋证明资料或承诺。(如产权证明、网签合同、租房协议等);

3.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5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截图(http://www.ccgp.gov.cn/)。

3.7 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在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4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5.2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将报名所需材料逐页复印加盖公章并扫描为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到nmgzszb@163.com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留有联系方式、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方便工作人员联系)。

5.3采购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4根据采购人要求,所有公开征集供应商的分散采购项目均须通过"人保e采"外网(https://ec.picc.com/)进行项目供应商征集,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施的项目供应商在“e采管理"系统注册入库,报名按照招标文件/谈判邀请文件要求完成。具体注册入库流程可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查阅《人保e采管理系统供应商入库操作指南》。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9日9时30分

6.2投标文件的递交:须现场递交至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3号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  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人保e采”外网门户(https://ec.pic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除上述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天骄年华小区20号综合楼人保财险呼市分公司

联 系 人:段小平

电 话: 13947160682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银联大厦10层

联 系 人:李思琦、窦明烜

电    话:0471-5223626

电子邮件:nmgzszb@163.com

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巨海城支行

帐 户 名: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47190001411032520010005

行号:308191036122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28日